在美捲賄賂案7罪成立 何志平稱「預咗」
發布時間: 2018/12/06 14:25
最後更新: 2018/12/06 15:25
美國聯邦檢方發言人表示,香港前民政事務局局長何志平涉嫌參與賄賂查乍得和烏干達官員計劃,為中國能源公司換取合約,他已於當地時間5日遭判有罪。據了解,何志平聞判後反應平靜,向在場香港媒體說「預咗都係咁」。
何志平涉嫌賄賂案在美國紐約法院宣判,7項罪名成立。現年69歲的何聞判後沒有太大表情和反應,被押離法庭前用廣東話對在場記者說「預咗,都係咁」,指這項裁決是意料中事。
何志平最高面臨65年徒刑
路透社報道,經過一個多星期的審訊,紐約曼哈頓聯邦法院陪審團裁定,何志平8項罪名中有7項成立。每項罪名若分開判刑,何志平最高面臨65年徒刑,具體刑期將於明年3月14日宣判。
何志平的辯護律師愛德華‧金(Edward Kim)不願置評。
何志平去年11月遭到逮捕,被控違反美國海外反腐敗行為法(FCPA)、洗錢及共謀。聯邦檢方表示,他代表中國華信能源公司(CEFC China Energy)安排賄賂事宜。
他被捕時擔任香港中華能源基金會秘書長,這個組織是由總部在上海的中國華信能源公司資助。
檢方表示,何志平讓中國華信能源2015年以200萬美元賄賂乍得總統德比(Idriss Deby),換取在查德的石油專營權。乍得政府先前否認美國的指控。
何被指行賄 替中國公司爭取合約
檢方也說,何志平2016年匯50萬美元給烏干達外交部長並承諾進一步匯款,以便為中國華信能源取得利益,包括可能收購一家烏干達銀行。
庫特沙(Sam Kutesa)此前曾任聯合國大會主席,2015年以來擔任烏干達外交部長。烏干達也已否認相關指控。
法新社報道,違反美國海外反腐敗行為法,每項罪名面臨最重5年有期徒刑,洗錢罪最重10年徒刑。此外,何志平可能面臨高額罰款。